來源:幼教網 2016-06-14 16:47:15
凡年滿六周歲(201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具有深圳市戶籍戶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fā)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簡稱“1+5”文件)的規(guī)定,在南山區(qū)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4月7日下午14時,登陸南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http://jyk.nsjy.net),點擊小一學位申請,憑兒童的身份證號(未辦身份證的,可查看《戶口本》)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沒有上網條件的,可在就讀的幼兒園上網申請,也可于4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屬的小學電腦室上網申請和打印表格。
家長攜帶入學申請材料原件(無需復印件)及《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到申請小學驗核材料。
入學材料齊全的,學校將給家長出具《南山區(qū)2016年小一學位申請驗核材料回執(zhí)》。
入學材料不齊全的,學校在《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上標注原因,退回材料,不發(fā)放《回執(zhí)》。家長補齊材料后,于4月13日(周三)下午到學校補驗,逾期不再受理。
入學材料的信息,學校初驗后,統(tǒng)一報公安、房產、租賃、工商、社保、計生等部門復核,凡提供虛假材料且經查實者,深戶學生不保證就近安排入讀,非深戶籍學生自行申請民辦學校或回原籍就讀。
1.深圳戶籍兒童
(1)《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tǒng)報名后自己打。
。2)全家戶口本;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qū)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fā)票(2013年1月1日之后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fā)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qū))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兒童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深圳、內地頒發(fā)的均可)。
2.非深圳戶籍兒童
。1)《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tǒng)報名后自己打。;
(2)全家戶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證》;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qū)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fā)票(2013年1月1日之后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fā)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qū))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會保障卡》,個體經商戶持本市工商部門核發(fā)的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證明(見《關于入學材料的說明》第4條);
(5)父母必須于2016年3月28日前到戶籍地或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登記相關計劃生育信息(登記前建議先電話咨詢各街道計生部門或社區(qū)工作站);申請者是獨生子女的,需提供《獨生子女光榮證》;
(6)屬于享受政府優(yōu)惠政策人員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還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見《關于入學材料的說明》第5條)。
3.臺灣籍兒童
。1)《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系統(tǒng)報名后自己打。;提交由區(qū)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廣東省臺灣人士子女入學證明書》和《臺灣子女就讀申請表》(申請表一式兩份填好后送基礎教育科A801審核備案);
。2)戶籍呈本、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
。3)購房戶:兒童父母在本學區(qū)的有效《房產證》(或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證復印件加蓋銀行章);尚未辦理房產證的,出具《購房合同》及已繳納的首期款收據或每月銀行按揭還款對賬單(2-3張即可)。租房戶:必須提交在現(xiàn)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紅本),同時需提供《房屋租賃管理費》發(fā)票(2013年1月1日之后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fā)票);無法提供《房屋租賃憑證》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區(qū))房屋租賃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信息》(藍本),但不能積分;
如隨同父母或委托監(jiān)護人居住在工作單位所提供的員工宿舍的,除須提交單位員工宿舍的房產證或經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外,還應提供父母或委托監(jiān)護人與所在單位的工作關系證明的原件。
1.打印《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
學生家長在網上填寫信息確認無誤后即可下載打印《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若無法打印的可在4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申請小學打印。
2.住房證明材料說明
(1)2016年,我區(qū)施行學區(qū)房學位鎖定制度,家長可登陸“南山區(qū)學區(qū)房查詢系統(tǒng)”查詢住房學位鎖定情況,若已鎖定,則該套住房在鎖定期間不能用于申請學位。
。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購房合同》但要2016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請。該類學生應先到現(xiàn)居住學區(qū)申請,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區(qū)中小學轉學插班細則》(見基礎教育科網站http://jyk.nsjy.net)辦理,但不保證就近入讀。
(3)已入伙的住房:但《房產證》正在辦理中的,網上填表時選擇填寫“購房合同號”。
(4)購房戶是指父母產權在51%以上,父母產權在51%以下的可按購房類申請,但分值較低。購房時間以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登記日期為準,已辦有房產證的,購房合同上的日期無效。
。5)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與購房者在同一個戶口本上時,按“購房”類填寫;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材料的,按“租房”類填寫,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租賃合同號”,系統(tǒng)將自動默認為租房,以上兩種情況均需要提供由居委會開具的居住證明。
(6)父母不能以購買或租賃的寫字樓或商鋪申請學位;在同一套住房內有多戶居住者,公辦學校只接受一戶家庭的報名申請。
(7)購合法集資房及自建房的,應提供合法房產證明,尚未辦理好房產證的集資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違辦或社區(qū)工作站的相關證明及購房發(fā)票等材料,即可按“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填寫,網上填表時,無需填寫“房產證號”,系統(tǒng)將自動默認為“購合法集資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轉房的填表時選擇此項后系統(tǒng)將默認為“政府周轉房”無需填寫“租房合同號”。
。8)租賃合同必須在2016年3月28日前簽訂;已簽訂的至少延續(xù)至2016年9月30日后有效,租賃起止時間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學生就讀期間也要保證租賃合同的有效性,以備查驗。2013年1月1日之后辦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住宅)》無需提交管理費發(fā)票。租賃憑證簽訂日期與起租日期不相符時,以簽訂日期為準。
。9)在單位集體宿舍居住者,提供單位購買此房的《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或者單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賃憑證》。同時家長提供單位分房證明、居委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及父母繳納水電費的證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網上報名開始前父母連續(xù)繳納房屋水電費發(fā)票的時間為準。網上填表時“租賃合同號”一欄系統(tǒng)默認為集體宿舍或者單位宿舍。
(10)申請人為深戶租房戶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確實沒有購房的(無需開具紙質證明,由市房產信息中心核實),將給予加分。
3.關于計劃生育證明的說明
(1)為進一步方便群眾,各級計生部門對申請入學兒童不再開具紙質“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實施入學兒童父母計劃生育信息后臺核驗,核驗要求依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fā)〈深圳市關于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簡稱“1+5學校補驗材料(指已在網上申請,學校初驗沒有通過的)
4月13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錄取名單
6月23日下午15時后,家長登陸基礎教育科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5.新生到小學注冊
6月25日---26日,具體時間和要求由各學校決定,并于6月23日下午15時前在學校公告欄和基礎教育科網站留言欄公布。
溫馨提醒:
2016年,南山區(qū)大學城片區(qū)(共3所小學):南科大實驗小學、南科大實驗二小和塘朗小學施行大學區(qū)招生制度,在大學區(qū)內志愿申報2-3所學校,按志愿錄取,具體招生工作方案詳見南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http://jyk.nsjy.net)。
由于我區(qū)近年來公辦學校學位緊張,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學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辦學校就讀(享受政府學位補貼)。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間謊稱可以幫助家長解決公辦學校學位,以此向家長索要錢財,希望各位家長按照本招生規(guī)定準備材料和申請學位,切莫相信不實的許諾,以免造成不必要損失。
1.學校驗證時家長只需帶齊申請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復印件。
2.非深戶籍兒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學聯(lián)系函。
3.在就讀期間家長要保證入學材料的有效性(學校每學期將要求家長提交勞動保障卡、租賃憑證等材料進行復查,提供無效證件者,將不保留學位);凡不在網上申請者,無法審核其就讀和免費資格,將不安排學位。監(jiān)護人須對申請資料的真實性負全責。
4.網上申報開始以后購房的,按《南山區(qū)義務教育轉學插班工作細則》接受登記,不保證就近入學。
5.在所屬學區(qū)已申請了學位且入學資料真實齊全,若該學校學位特別緊張,不一定都能保證就近入學,也不保證被公辦學校錄取。
6.請家長盡量不要到學位特別緊張的學區(qū)內購買二手房或臨時買房、租房,此類學生因積分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
7.我區(qū)國有民辦學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詢電話:26499700,26499711)、南山中英文學校(咨詢電話:26939552,26939872)和其它民辦學校(學校地址和電話見基礎教育科網站)接受學位申請時間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學資料與公辦學校要求相同,但這些學校面向全區(qū)招生,不受學區(qū)限制,收費與公辦學校不同,家長可提前咨詢。:
1.無特殊情況(“特殊情況”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關原始憑證)不按時申請學位者;
2.已被學校錄取,不按時報名注冊的;
3.已被民辦學校錄取和已在各類學校就讀小學的學生。
學;蛴變簣@不得指定體檢醫(yī)院。新生應在6月23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醫(yī)院進行入學體檢和預防接種(預防接種可咨詢居住地所屬社康中心);凡在2015年9月1日-2016年6月23期間,幼兒園組織的,由公立醫(yī)院進行過的體檢,小學應認可結果。新生須攜帶《體檢表》和《預防接種證》到學校注冊。如有傳染病,學校暫不安排入學,待治愈后再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xù)。
對學校招生工作有意見可向學校負責人反映。若學校的解釋或解決辦法仍無法讓您滿意時,可持由學校校長已簽署處理意見的《南山區(qū)招生工作申訴表》和《南山區(qū)2016年秋季小學一年級學位申請表》到南山區(qū)教育局一樓服務大廳反映。
招生咨詢:
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網上咨詢,可登陸南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網站。http://jyk.nsjy.net
基礎教育科招生熱線:26486070,26486217,26486167,26486267(每年3月20—7月10日開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撥打各學校教務處電話咨詢。
各位家長也可以通過我們的微信公眾號:nsjy_jjk,了解有關于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各小學教務處、街道辦計生科、租賃辦、派出所等咨詢電話:在基礎教育科網站“最新消息”中查詢。
招生監(jiān)督投訴電話:26486225
地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廈(南山大道新桃園酒店后)
南山區(qū)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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