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1-01 14:37:16
6、您好.我情況有點復雜,請幫忙看看,謝謝。我在海珠區(qū)出生,一直落戶在奶奶爺爺的家里,由于當年住房困難符合申請經濟適用房,所以5年多前一家4口我爸,媽,弟和我買了芳村區(qū)橋東的經濟適用房一套,我擁有4分之一的產權。
但戶口一直在海珠區(qū)我婚后我老公沒房產的,他戶口在芳村鶴洞,兒子出生后落戶跟我在海珠區(qū),問題來了,請問我兒子到底屬于哪里的地斷生呢?另外如果買房的話屬于我先生的百分之百產權,并一家三口戶口轉到新買的房產上,哪孩子是否就變成這房產的地段生呢?
答:根據您問題描述的前半部分來看,您的孩子不屬于地段生,應該是在海珠區(qū)或者荔灣區(qū)統籌入學。最保險的話,還是讓您的先生購買完全房產(100%產權),并盡快把一家三口的戶口轉到新房,就可以按地段入學。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區(qū)會對購房和落戶時間有要求,如果遲于指定的時間購房或落戶,即使是完全房產+一家三口的戶口都在這房產,也有可能是統籌生。
7、老師:您好!我想請教2個問題:
第一:同屬天河區(qū)有2套住房,一套住房地段屬東圃前進小學,一套住房地段屬華陽小學,且住房面積小于東圃地段,請問這種情況入學有沒有明確規(guī)定按住房面積大小來介定入讀學校?
第二:如果在越秀區(qū)購入的學位房面積小于天河區(qū)住房可否選擇在越秀區(qū)入讀?目前的政策是否執(zhí)行到2018年?
答:第一個問題,根據今年的政策,天河區(qū)沒有按房產面積大小來決定孩子入讀的學校,如果對口華陽小學的房產是父母的完全房產,并且實際居住并且戶口也在這的話,那孩子可以入讀華陽小學。
第二個問題,越秀區(qū)的學位房小于天河區(qū)是沒問題,但是越秀區(qū)對學位房的面積大小有規(guī)定,2016年政策內容如下:
適齡兒童的父母截止至2015年4月15日前(含2015年4月15日)通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的獨立房產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并實際居住,由對口小學接收;于2015年4月15日后通過購買或轉讓等方式擁有的獨立房產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下(不含30平方米),是其唯一居住地,由對口小學接收。如適齡兒童父母另有房產或其他居住地則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學位。
就是說,如果購入30平方米以下的房產,必須提前1年購買并且要實際居住,才可以按地段入學。如果沒有提前1年購買,是唯一居住地的話,也可以按地段入學?墒侨绻徺I的住房是30平方米以下,又有其他房產的話,那只能統籌入學了。這一點要想清楚。
至于政策是否執(zhí)行到2018年,因為我不是教育局,這個說不準,一切看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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