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佚名 2017-10-12 16:50:04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幼兒音樂舞蹈教案《幼兒園音樂教育的評價研究》,希望對幼兒學習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幼兒園音樂課程教育,是整個幼兒教育活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之一,它是通過音樂的形象思維來啟發(fā)和引導和激發(fā)幼兒的智力開發(fā),也就是說,它必須是以引導幼兒參與唱歌、音樂欣賞、音樂游戲、舞蹈、樂曲演奏等音樂實踐活動為基本教育內容,以期在教育實踐活動中對幼兒進行美育教育。這也正是《幼兒教育綱要(試行)》藝術教育要使幼兒“初步感受并喜愛環(huán)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幼兒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huán)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fā)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于身心發(fā)展的經驗。”所要求的教育目的。
幼兒園音樂教育的目的,是挖掘和發(fā)展啟蒙期幼兒潛在的音樂素質和表達能力,繼而在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音樂實踐活動中,即在唱一唱、跳一跳、玩一玩、樂一樂的過程中,讓幼兒去感知和體驗音樂的魅力,從而獲得相應的音樂知識和表演技能,即能唱、會跳、能欣賞、會創(chuàng)造,在客觀接受和主動創(chuàng)造的音樂藝術活動中表現音樂,萌發(fā)幼兒去認識美、感覺美、表現美。
如何對音樂教學活動進行評價呢?根據我在教學實踐中的體會,我以為,傳統(tǒng)的音樂教育過于偏重于音樂藝術使命,追求“成品”效果的灌輸,以致使教師在這一框架約束下,非但很難進行因材施教,同時也看不到幼兒在進行音樂活動中的潛在創(chuàng)造力。結果是幼兒被動接受,教師也感到音樂活動難領導,教師沒意識到在一個個音樂活動過程中要致使幼兒發(fā)展什么能力,鍛煉什么技能,獲得什么情感,形成什么態(tài)度。在音樂活動中,而教師只是個盲目且無指向的命令者、指揮者、監(jiān)督者,只重視幼兒是否有學會和掌握老師所教的一些技能和知識。比如說歌曲會唱了嗎?舞蹈動作是否和老師做的一樣?是否按照教師事先設計好的思路來欣賞音樂等等。教師既不了解幼兒,也不觀察幼兒、不揣摩幼兒,只是用一個預先設置好的標準來評價幼兒,希望所有的幼兒都能完成相同的任務,學會相同的技能,這顯然是弊大于利的。
要言之,幼兒的教學最根本的任務,就是要求教師在教學實踐中廢棄灌輸,主張啟發(fā)和引導。要重視音樂教育的整體性的評價。因此,我認為對音樂教育的評價應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音樂教育的評價要重視幼兒的情感因素。
音樂教育活動是一種情感活動。
幼兒在整個教育教學過程中應有充分的愉悅感和個性化的表現空間,以致能夠讓幼兒獲得成功感,從而堅定幼兒的自信心。
在教學中,不論是哪種形式的音樂,只有設置一定的情節(jié)讓幼兒去體會、去感覺,從心到身、從身到心,才能進入角色、進入音樂。首先,教師要以自己的情緒表現感染和啟發(fā)幼兒。不論是唱歌、跳舞、器樂演奏等,都應該充滿感情,做到有控制地表現和渲染,和幼兒一起分享音樂的美感和自己的體驗,如音樂游戲《小貓敲門》,教師從心理上引導分析,讓孩子們意識到小貓的威武、勇敢、神氣及老鼠的機靈、害怕,幼兒從心理變化中去找一系列動作的感覺,效果可想而知。教師的語音、體態(tài)、表情都應該恰到好處地表現出作品的蘊涵。其次,教師應以不同的身份與幼兒進行情感交流,并關注和滿足幼兒在音樂活動中產生的各種情感需求。在音樂活動中,教師不僅僅是教師,還可能是大樹、小貓、老爺爺、鴨媽媽等不同角色。教師要十分樂意和善于扮演這些角色,以逼真的情感和肢體語言帶領幼兒進入音樂氛圍之中。如音樂欣賞《采茶撲蝶》,教師是采茶姑娘,將采茶姑娘看見蝴碟時快活的情緒、撲蝴蝶時愉快的神情、蝴蝶飛走時焦急的神態(tài),追逐蝴蝶時活潑地跳來跳去的情景變成動作表演、示范給孩子們看,要從孩子們那躍躍欲試的眼神里來觀察來分析,我的這段“采茶姑娘”表演孩子們懂了沒有?再言之,教師也應該具備分析和表現音樂作品的各種情感基調的能力。如《喜洋洋》是熱烈奔放、喜氣洋洋的;《牧童短笛》時而悠閑時而歡快;《搖籃曲》則如夢如詩,旋律細膩等。進行情感培養(yǎng),并不只是要求幼兒用動作表達,更應該要求幼兒對音樂產生共鳴。如樂曲《歡慶六一》,不應該只引導幼兒去尋找“高興”的同義詞,如快樂、歡快、愉快等進行情感的概括,還應該引導幼兒在描述時有激情,促進再造性審美意象的產生,會形象地表現高興的動態(tài)細節(jié),能各具特色。與其讓幼兒>說出高興的感覺,還不如讓幼兒去表達高興的情緒。經過這樣的音樂活動的熏陶,孩子們的情感體驗、表達會逐步變得細膩、深刻。
二、評價中要重視幼兒的探索意識與創(chuàng)造才能。
允許幼兒有不同的答案,鼓勵幼兒能從自身去思考問題和解決問題,同時還要營造一種相互討論的氣氛。
我們應該通過各種生動活潑的教學活動,讓孩子們親自去感受音樂中所包含的強與弱、快和慢、高和低、長和短、音色的分辨、節(jié)奏感、樂句的表現、曲式等,培養(yǎng)學習音樂的基本能力,并能啟發(fā)其想象力,發(fā)揮其創(chuàng)作潛力。哲學家阿朗說:“播好種子,應該播在土壤里,而不是沙地上……。”教師一定要了解幼兒身心發(fā)展的特點進行評價,讓幼兒在活動過程中不斷進行自我學習,使他們的音樂素質“種子”在師生共同打造的“土壤”中自然地發(fā)芽、開花、結果。
記得一次律動《鴨子游水》時,我播放樂曲,讓幼兒聽完之后自由發(fā)揮想象力,并相互交流、討論,然后再根據樂曲做各種鴨子游水的動作。小朋友們都跟著音樂節(jié)奏認真地作出各種各樣的小鴨的動作。其中有個小朋友悄悄地跟我說:“老師,你看偉隆的動作!”,原來是偉隆自己在做一個身體左右抖動的動作。我看到好幾個小朋友都在掩嘴偷笑,就什么都沒說,而是讓偉隆小朋友自己來解釋為什么,小朋友說:“小鴨從水里上岸后,它得把身上的水抖掉啊,我看過的。”其他的小朋友都很認真地聽著,一會兒大家都學著偉隆做起了這個小鴨抖水的動作。又比如節(jié)奏樂《小鞋匠》,我讓三組幼兒分別按意愿選擇模仿剪刀、錘子、針的聲音進行分組演奏,但有一部分幼兒總不能和大家合拍,我不急于指出他們的問題所在,而是請出兩組幼兒,一組的節(jié)奏是對的,另一組則是節(jié)奏錯誤的小朋友,請他們分別演奏,然后我引導幼兒共同進行評價。通過全班幼兒的觀察比較,幫助他們找到錯誤的原因所在,這下全體幼兒個個都聚精會神地看,不一會兒討論開了,最后終于找到了錯誤所在。幼兒通過觀察辨析,解決了自己節(jié)奏上的錯誤,而且是每個幼兒都受益。在評價中,教師要尊重幼兒的獨特見解,要接納所有幼兒的音樂創(chuàng)作作品以及他們的音樂創(chuàng)作方式。我們不要求孩子能把音樂創(chuàng)作得完美無瑕,因為幼兒在探索、創(chuàng)作過程中的東西必定是稚拙的、孩子氣的,可那才是幼兒自己的東西,這時教師的作用在于觀察傾聽幼兒的言行,然后加以點撥,使幼兒在創(chuàng)作過程中不斷提高。評價的效果是要激勵每個幼兒動起來、思考起來,培養(yǎng)幼兒與教師討論的勇氣,同時教師要會保護幼兒的學習興趣和積極性,使之獲得一種安全感,這樣幼兒才會大膽創(chuàng)新,主動參與活動。在這許許多多的活動中,發(fā)展幼兒的注意力、記憶力、觀察力、思維力,大膽地在集體中操作嘗試的勇氣,使之充滿自信心,獲得成功后的喜悅心情……,可能會讓教師感到起步很慢,效果不明顯,但在這個過程中幼兒所獲得的點滴知識都不是教師“灌”的,而是自己探求到的,而這恰恰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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