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虹口區(qū)教育局 2018-03-19 15:33:57
2018年上海市虹口區(qū)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實施細則
根據(jù)《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上海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辦法(試行)>的通知》(滬府發(fā)〔2011〕74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8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滬教委基〔2018〕9號)等文件精神,2018年,我區(qū)繼續(xù)開展本市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虹口區(qū)“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按照“戶籍與居住地一致優(yōu)先”原則,根據(jù)統(tǒng)籌安排細則,先安排符合條件的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對口入學,再根據(jù)登記入學人數(shù)與學校資源分布情況統(tǒng)籌安排符合條件的“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入學。
二、適用范圍
(一)申請在實際居住地就讀小學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須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23日),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須跨區(qū)或跨本區(qū)聯(lián)合招生地塊。
。ǘ┥暾堅趯嶋H居住地登記就讀初中的本市戶籍小學五年級學生,須持有《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13日),且就讀小學與實際居住地須跨區(qū)或跨本區(qū)聯(lián)合招生地塊。
三、登記入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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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體安排
(1)3月16日前,各小學聯(lián)合招生組在小學及街道居委公示欄內(nèi),張貼《虹口區(qū)2018年秋季小學招生告示》,告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按居住地登記入學工作的招生對象、所需證件、登記地點等相關的招生政策和信息。
。2)4月23日前,適齡兒童家長到居住地街道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妥居住登記申請手續(xù),并領取回執(zhí)。
。3)4月8日-4月23日,在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幼兒園登記孩子入學信息,未入園適齡兒童家長在區(qū)指定登記點(詳見各校招生告示)登記孩子入學信息,獲取小學入學信息登記表和入學報名告知書。本市戶籍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在進行入學信息登記時,家長須明確作出戶籍地就讀或居住地就讀的選擇,一旦確認將無法更改。
(4)4月26日-5月3日為公辦小學報名時間,4月26日-4月28日為民辦小學報名時間。家長須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選擇“公辦小學報名”或“民辦小學報名”。
(5)5月19日-5月20日為公辦小學第一批驗證日。6月2日-6月3日為公辦小學第二批驗證日。選擇在居住地登記入學的適齡兒童家長根據(jù)手機短信通知,持下列相關所需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信息核對。
①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凇缎W入學信息登記表》
③《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zhí)(截止到4月23日)
、芟嚓P房產(chǎn)證原件、復印件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復印件
⑤預防接種卡
、奁渌嚓P證件
。6)各小學聯(lián)合招生組根據(jù)“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tǒng)”提供的信息,將屬于本實施方案適用范圍的適齡兒童,按照“相對就近,統(tǒng)籌安排”的原則做好新生入學的統(tǒng)籌安排。學校通知新生入學報到。
。7)8月15日前,小學完成新生入學通知書發(f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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