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廈門站 作者:文橋 2018-04-08 11:30:17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年廈門思明區(qū)積分入學實施細則,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細則全文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義務教育條例》、《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廈教基〔2018〕3號)等文件的精神,2018年思明區(qū)教育局在確保完成招收本區(qū)戶籍適齡兒童及符合招生政策規(guī)定的適齡兒童后,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鼓勵長期務工、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班生額標準提供學位,采取積分管理和電腦派位相結合的辦法,科學合理、公平公開地招收符合積分規(guī)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進入思明區(qū)小學一年級就讀,具體細則如下:
第一條
申請參加思明區(qū)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ㄒ唬╇S遷子女應年滿六周歲(即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ǘ╇S遷子女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內且居住地住址為思明區(qū)的福建省居住證;
。ㄈ╇S遷子女父(母)報名前在思明區(qū)連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須在思明區(qū)連續(xù)居住。參加2018年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其父(母)如果近兩年(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廈門連續(xù)居住(中間間斷累計不能超過三個月)且目前在思明區(qū)居住,可參照符合“報名前在思明區(qū)連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的條件予以報名,過渡一年。2019年起嚴格執(zhí)行“報名前在思明區(qū)連續(xù)居住6個月以上”的基本條件。
第二條
積分計算規(guī)則
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按務工社保積分、穩(wěn)定居住積分和計劃生育積分三個項目計算積分,滿分為120分。具體積分項目和分值如下:
。ㄒ唬﹦展ど绫7e分(58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工作單位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累計每滿1年積4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shù)×(4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為48分;
2.隨遷子女父母雙方均在廈門居住、務工的,可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作為副申請方。副申請方在廈門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社保月數(shù)×(2分/12個月)計算得分,補繳的月份不納入計算,本項滿分為10分。
。ǘ┓(wěn)定居住積分(57分)
1.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在廈門居住累計每滿1年積2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天數(shù)×(2分/365天)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為24分;
2.隨遷子女父(母)在思明區(qū)購置符合成套居住條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應為“住宅”),并擁有該房屋產權比例超過50%(不含50%)且實際入住的,積24分。擁有多套房產的,該項積分不重復計算;
3.隨遷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與社會保險繳交地均在思明區(qū),累計每滿1年積1分,不足一年的,按實際月數(shù)×(1分/12個月)計算得分。本項滿分為9分;
。ㄈ┯媱澤e分(5分)
隨遷子女的出生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積5分(隨遷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無論其父母是否已接受處理的,該項均不得分)。
第三條 同分比較
總積分相同的隨遷子女,依次按以下項目積分進行同分排序:購房、社保年限、居住年限、計生狀況。若按上述項目同分排序后積分名次仍相同的,則按隨機的原則排序。
第四條 工作程序
(一)網上報名
符合參加思明區(qū)積分入學條件的隨遷子女,應于4月13日至 4月27日在“i廈門惠民平臺”(http://www.ixm.gov.cn)進行網上報名。逾期未網上報名的,視為放棄參加思明區(qū)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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