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wǎng) 2009-10-31 00:15:14
最近,某超市出臺的“一天內上廁所不許超過3次”的雷人制度引起熱議,再度使“維權”成為了熱門話題。
過去一提“維權”,我們就想到農(nóng)民工兄弟們,眼前浮現(xiàn)的是黑心包工頭不給工錢逼得民工要跳樓的場面——時至今日,更多抱怨自己的合法權益被侵犯、振臂一呼要求職場維權的,恰恰是衣著光鮮、收入不菲的白領們。不是只有加班不給加班費、解聘不給賠償金才叫侵權,很多隱性的、卻關乎職場人薪資、地位甚至尊嚴的權益,正在被悄悄地侵犯,能否合情、合理、又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就看你的了!
案例一
制度越雷人維權越必要
近日,某市12345市民熱線接到了這樣一條投訴:某世紀聯(lián)華店規(guī)定員工上廁所的次數(shù),一天最好別超過3次!“據(jù)說是一個領導要求的,讓大家工作期間不要老往廁所跑,去個一兩次就可以了,超過3次,就說明腎不好,建議你去看醫(yī)生。嚇得我們都不敢多喝水了,生怕去廁所的次數(shù)多了,被逮到罰款。”打通投訴熱線的陳女士對這條“雷人”的規(guī)定難以接受。而該店某負責人拒絕承認有此規(guī)定,只說曾經(jīng)強調過讓員工不要在廁所耽擱太久,因為超市的工作量很大,人手很緊缺,尤其是女員工,有時會超過半小時才返崗,有趁機偷懶的嫌疑。
無獨有偶,幾種“雷人”程度不相上下的“培訓”近來也接連涌現(xiàn):有公司讓剛上崗的幾十名新員工分成幾組,把腳綁在一起,在大街上時而大步前進,時而立正站齊,還要高喊該公司的宣傳口號,引來眾多路人側目,甚至引起交通擁擠,最后被巡警驅逐。此“魔鬼訓練”的組織者聲稱,很多員工是剛畢業(yè)的大學生,性格內向,不善與人交際,公司是用“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大聲喊出瘋狂語錄”的方法來幫助他們克服膽怯心理。還有的公司讓幾名穿西裝打領帶的青年男女在膝下墊上報紙,跪在人行道上“乞討”,直到討到夠吃一頓飯的錢才可以起身,據(jù)說是為了培養(yǎng)他們的“溝通和銷售技巧”——有的員工無法接受,當場走掉了。
點評:
規(guī)定也好,培訓也好,本來都是企業(yè)的自主行為,但能被媒體和大眾關注,可見其荒謬的程度,其反映出的深層次的管理方面的不夠人性化,更是令人深思。在“以人為本”的口號喊了多年之后的今天,仍然有些企業(yè)把員工當成賺錢的機器看待,希望員工如同《摩登時代》中的卓別林一樣,只知道永不停歇地擰螺絲。但他們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新時代要求的人才是可持續(xù)發(fā)展的,一個身體健康、心智健全且與企業(yè)同心同德的員工,才最有可能發(fā)揮潛力,為企業(yè)謀取最大利益。不上廁所,身體吃不消,病倒在工作崗位上怎么辦?不要尊嚴,用下跪這種帶有侮辱性質的行為換取工作機會,心理扭曲怎么辦?
如何最有效率地維權?首先要盡量選擇一些福利待遇靠近自己期望的公司,通過筆試面試、側面打聽、試用期觀察等多種方式了解該公司是否存在“雷人”的制度;其次是遇到侵權事件時,要努力和老板溝通,可以拉上同事一起,壯大聲勢,甚至尋求代表職工權益的工會的保護;再次是要“重視一切證據(jù)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比如有的領導喜歡用電子郵件安排工作,如果覺得以后可能會涉及自己的利益,可以保存該電子郵件。報銷單、出勤表、出差申請、合同、委派令等重要的東西都找領導簽字也是個好辦法——很多人就因為沒有任何證據(jù)而長期白白加班,冤不冤?
案例二
堅持原則也要講究方法
“甲方(單位)必須無條件讓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允許甲方安排工作職責范圍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日前,一份號稱“史上最牛合同”的求職申請在網(wǎng)上流傳,該申請的創(chuàng)作者是一位自稱品學兼優(yōu)的女大學生,雖然已先后被70余家單位拒之門外,仍稱“不管有多難都不放棄”。其實“享受法定假日”“不陪酒”等要求并不過分,但為什么會被認為是“史上最牛合同”呢?因為像她這樣旗幟鮮明地維權的員工太少了,更多人選擇的是忍氣吞聲!在競爭激烈、甚至人力成本相對低廉的國內,你不想加班?自然有人加班;你不想陪酒?肯定有人陪酒……而在國外,很多職場人對自己權益的維護到了“分秒必爭”的程度:超市晚上9點關門,如果你8點55分進去,超市收銀員會拒絕服務,因為按照規(guī)定,打烊5分鐘前她停止收銀。你也許會笑他們有錢卻不賺,也許會生氣地怒吼“我要找你老板投訴你”,但他的老板也不會支持你,如果他批評或處分這個收銀員,換來的結果可能是所有收銀員的抗議,甚至整個行業(yè)的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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